各市、县(区)教育局,有关高等学校:
为规范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,提高项目结项率,及时了解各立项项目在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提高科研项目质量,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于近期对2014年度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三项改革专项课题项目进行中期检查,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在研而未到结项期的2014年度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三项改革专项课题项目。
二、检查内容及要求
1.项目研究进展情况。按研究计划要求进行研究的情况及其进度等。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开展工作的,须进行情况说明。
2.阶段性研究成果。提供能够反映项目研究进展的阶段性成果,包括阶段性研究报告、调查报告、已发表或撰写的相关论文或获奖情况等(需付复印件)。
3.经费使用情况。明确说明经费开支是否按照原计划书列支范围进行,及目前存在问题。
三、检查形式
中期进展项目仅进行书面报告检查,拟申请结题或延期的项目需课题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。
1.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《2014年度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三项改革专项课题项目中期检查表》。
2.安徽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对中期检查表进行审核,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。
3.拟延期的项目,项目主持人需填写延期申请与项目中期检查表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
1.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、项目阶段性成果等材料以备检查。
2.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安徽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,并将电子版发至jcjysxgg2013@163.com。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1688号合肥师范学院行知楼705室。邮编:230061。
联系人:阚逸群 联系电话:0551-62836146
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
2015年8月18日
2014年度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三项改革专项课题项目中期检查表.doc